东北地区首单船舶保税租赁业务在大连落地

东北地区首单船舶保税租赁业务在大连落地

来源: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读报刊 2026-09-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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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首艘保税租赁模式出口船舶下水首航。徐帅 摄(大连海关提供)

本报讯(徐帅 孟凌东 牛立民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徐伯元)记者从大连海关获悉,9月21日,在大窑湾海关监管下,5万吨级液化气运输船“长平源”轮在大连大窑湾综合保税区顺利办结保税租赁通关手续,随后船舶在位于江苏南通的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船厂码头完成异地交付并投入运营。这标志着东北地区首单船舶保税租赁业务在大连成功落地。

据了解,“长平源”轮由大连大窑湾综保区内SPV(特殊目的载体)公司购入,随后以保税租赁方式在异地交付给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并同步分期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降低企业资金占用。

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保税租赁政策,企业可以大幅降低资金压力,今后还计划利用该模式开展更多的船舶租赁业务。

为推动首单船舶保税租赁业务顺利落地,大连海关指导企业规范设立SPV公司、保税账册备案、核注清单申报,利用异地委托监管政策模式解决大型船舶无法入区的监管难点,通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通关手续“当天申请、当天办结”。

大窑湾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东北地区首单船舶保税租赁业务的落地,是大连海关推动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培育航运金融新业态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该关将持续深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释放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政策叠加优势,推动飞机、船舶及重大技术装备保税融资租赁业态实现常态化运营。

【责任编辑:程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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