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于4月15日召开“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新闻发布会,每学年春、秋季学期各设3天假期。今年春假为4月28日至30日,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初,具体时间以当年校历为准。
沈阳市教育局局长关金介绍,今年4月初,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了推行中小学春秋季制度的通知,沈阳市严格落实春秋假安排,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一,实施春秋季是优化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民生温度的重要实践。第二,春秋两季时节适宜、出行便利,为学生走出课堂、亲近自然、参与户外实践创造了良好条件。第三,春秋假实施将深度联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力量。
对于存在孩子假期“看护难”问题的双职工家庭,沈阳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巍表示,春秋期间孩子看护问题,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也是双职工家庭的现实痛点。沈阳市将组织学校提供公益兜底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的急难盼愁问题。
为保障制度顺利落地,沈阳市教育局会同文旅、体育、人社等 13 个部门出台多项配套措施:一是鼓励社会实践,协调全市博物馆、图书馆等场馆在假期实行免费或优惠政策,依托省级研学精品线路、免费开放场馆开展文体实践活动;二是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旅游市场等经营行为,保障学生假期安全;三是落实带薪休假,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有效衔接;四是校内兜底托管,全市中小学春假期间 “不关门”,开放教室、图书馆等场所,满足有托管需求家庭的看护需要。
下一步,沈阳市教育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县(市)教育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安全保障,确保春秋假制度平稳落地,真正让学生们在春天里快乐无忧,健康成长。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编辑:吴勇 通讯员:郭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