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仲旭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煜)近日,经中华文学基金会批复,庄河市被授予中国“文学之乡”称号,这是继2023年8月庄河市被授予辽宁省“文学之乡”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
中国“文学之乡”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华文学基金会具体实施的文学公益项目。“文学之乡”项目旨在通过文学品牌创建,进一步繁荣当地文学创作、普及文学知识、鼓励和扶持基层文学事业建设、培养文学新人,同时起到“标杆”示范作用,激励其他地区的文学发展。日前,中华文学基金会经实地考察和评估、公示,函复中共庄河市委、庄河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庄河市中国“文学之乡”称号。
中华文学基金会考察评价认为:庄河市历史底蕴深厚,文学风貌具有地域特色,文学组织工作有力,经常开展文学活动,能依托文学平台、创作基地、文学服务驿站的建立,积极开展服务引导和文学惠民工作,庄河市委、市政府重视文学事业,在加强文学生态建设和拓展文学赋能新途径上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