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营口高新区入选国家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国家高新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营口高新区入选,是此次辽宁省唯一获批的高新区,也是继大连高新区后辽宁省获批的第二家试点单位。标志着营口高新区在统筹精准施策、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力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喜讯】营口高新区入选国家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来源: 腾讯微信
2021-12-09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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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高新区入选“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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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国家高新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营口高新区入选,是此次辽宁省唯一获批的高新区,也是继大连高新区后辽宁省获批的第二家试点单位。标志着营口高新区在统筹精准施策、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力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企业创新积分制”是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推出的一项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是一种基于定量评价、非传统财税政策、精准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打破传统的以税收等经济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考核体系,政策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有效撬动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本,致力于培育和精准支持域内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

积分制突出政策集成,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财政政策、创新政策、人才政策、住房政策等,以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为依据,精准量化地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企业。同时,在科技创新政策设立创新积分奖补资金,按企业的不同类型进行奖补。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与监管项结合,排名前列的企业一年内不列入随机抽查检查范围且不列为专项整治对象,在监管中发现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营口高新区将以获批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为契机,将企业创新积分制贯穿到科技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完善积分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积极拓展创新积分的应用场景,主动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对接合作,促进解决积分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高效集成并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促进“政、产、学、研、金、服”充分融合,努力将营口高新区建设成为更具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示范区。

 

(营口自贸区)

【责任编辑:许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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