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出台14项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庄河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复市。从12月7日起,庄河市先行开放保障居民基本生产生活的经营场所,有序开放大型商超等生产经营场所。

庄河市出台14项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大连日报
2021-12-0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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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徐举)近日,庄河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复市。12月5日,庄河市政府出台14项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尽快全面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影响。12月7日起,有序开放保障居民基本生产生活的经营场所。

庄河市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尽快全面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主要有:确保欠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热源费的企业用户(含星级酒店)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期间不停供,除“两高”企业之外的企业暂不执行有序用电;对承租市乡(含街道)两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11月份房租,减半收取12月份房租,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减免征收全市各类中小企业、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承担疫情防控集中隔离任务的各类酒店11、12月份污水处理费;11月—12月期间,非居民用水价格(不含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降价5%执行,由3.20元/立方米降为3.04元/立方米;在确保2021年全市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低于去年水平基础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3个百分点。支持银行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采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服务收费等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和财务成本压力;鼓励银行业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及销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稳定生产经营,鼓励银行业机构为信用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5万元至30万元的信用贷款支持;对于暂时遇到困难的加工制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银行业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还款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每条措施中没有明确执行期限的,统一执行至2022年3月31日。

从12月7日起,庄河市先行开放保障居民基本生产生活的经营场所,有序开放大型商超等生产经营场所。经营者在确保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小型商超(含便利店)、日用百货、五金建材、修理修配、理发美发、图书销售、洗衣洗染、缝纫缝补、打字复印、中介机构、餐饮(暂时停止堂食)、农资饲料、畜禽屠宰等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产生活经营场所及有线电视、自来水、供电、燃气燃油、散煤销售、供热、邮政快递、电信、建筑房地产、物业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市政园林等保障城乡基本运行的单位等市场主体可先行开放;大型商超、大型农贸市场、重大能源工程建设单位、粮库、金融机构、药店、诊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照“验收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逐步有序恢复营业。

(徐举)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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