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审判制约监督体系 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辽宁出台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明确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及具体任务,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

完善审判制约监督体系 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辽宁出台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11-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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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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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明确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及具体任务,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分为坚持政治引领、完善闭环体系、筑牢防控体系、敞开监督窗口、打造智能平台等7个方面,明确41项具体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闭环体系,确保审判权内部制约监督全覆盖,《实施意见》围绕审判权力规范有序行使、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等事项,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人员审判权力责任清单和运行指引,明确履职行为指引和履职行为红线,为各类审判权责主体依法履职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与智慧法院系统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各类履职行为的可提醒、可预警、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

就如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筑牢防控体系,《实施意见》围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出要求。《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最高法院“两个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力推动“三个规定”系统应用,确保如实填报相关情况。科学区分依法依规正常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与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切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完善责任倒查机制,从严处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以及不按规定记录、漏报、瞒报等行为。

《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打造智能平台,为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提供新赋能。推进制约监督建设与信息化融合应用,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推进法官业绩智能评估,开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管理,完善减假暂信息化办案平台和强化司法辅助信息化应用。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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