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辽宁锦州 “四法”开展2021年药品抽检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辽宁锦州 “四法”开展2021年药品抽检工作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5-07 15:0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将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连日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利剑作用,巧用“加、减、乘、除”四法,全面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守护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加”强部署,细化抽检工作机制。为确保药品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对近年来的抽检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下发《2021年锦州市药品抽检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责任分工、抽检程序、数据上报、核查处理、信息公开等多个环节,做到细化责任。

二是“减”掉盲区,实现全面覆盖抽检。抽检区域涵盖市辖区和县(市),从连锁药店到单体药店,从大型医疗机构到小诊所,抽检品种从化学药到中成药,再继续延伸至中药饮片实现全方位、多层面抽检。

三是“乘”倍精准,聚焦重点领域。该局关注省市下发的药品质量公告,对焦问题结合省局专项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中药饮片抽检,并对全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的个体诊所和单体药店,及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单位及高风险品种,进行重点抽检,突出抽检的靶向性,充分发挥抽检工作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上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是“除”去隐患,质量把关严格执法。该局在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的基础上,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的,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措施和执法力度,消除潜在风险。

据悉,锦州市市场局2021年全年共承担600批次药品抽检任务,截至日前,该局已完成60批次的药品抽检工作任务,已送至承检机构进行检验。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进药品抽检工作,如期完成今年抽检目标任务,对不合格药品将依法查处,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