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联络处获悉,从4月1日起至年底,辽宁法院将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
为扎实开展活动,辽宁高院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为组长,省法院领导班子和各中院、大连海事法院院长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活动将通过邀请全国、省、市、区(县)等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和人大、政协机关有关人员,到当地法院视察、听取专题汇报、旁听庭审或听证、见证执行、参与诉前调解、参加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座谈交流等方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身感受到辽宁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排头兵地位、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赢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辽宁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提升工作认可度和满意度。
辽宁高院要求,各中级、基层法院要注重全面覆盖、注重效果牵引、注重扩大影响、注重督导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法院”“走基层”,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指导。省法院将适时组织住辽全国、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跨地区视察法院活动。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