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抚顺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初,按照《司法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8〕132号)文件精神,抚顺市司法局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商定,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互通本部门信息,标志着抚顺公证行业信息共享工作又向前推进一步。
以往,群众办理委托、继承、遗嘱等不动产类公证事项时,需要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证明,公证处受理后再次到不动产部门核实。为了切实解决群众“来回跑”问题,抚顺市司法局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立起“总对总”信息共享通道,通过数字电路专线连接不动产数据端口,直接获取市内四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当事人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核实,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权属证明。同时,当事人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也不用再到公证处查询,抚顺市司法局会根据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的需求,设专人实时核实公证信息,并“点对点”传输给不动产部门,既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工作质效。
去年以来,抚顺市司法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不断创新服务形式,简化办事流程,打破“信息孤岛”,先后与民政和不动产部门建立了婚姻、不动产信息协查机制,截止目前,已累计查询婚姻信息近8000件,不动产信息50余件。下一步,抚顺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