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行动方案》,这是大连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方案》紧扣营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确定了九大目标任务,明确十大工作措施,细化分解为78项具体工作,大力提升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为“两先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深化“一站式”建设、加强民商事审判、深化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要求。《方案》还对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
《方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不折不扣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要求贯彻到审判执行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执法司法活动每一个环节。(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