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
第17号
为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毫不放松地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春运出行管理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严格春节期间本单位人员出行管理,除必要公务以外,非必要不离连,离连须本单位批准备案,倡导本人和亲属原地过年。
2.公路、铁路、轮渡、民航等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加强通风和增加消毒频次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3.各类客运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优化购票、扫码、等待流程设置,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乘车管理,控制乘客实载率。
4.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要加强对公路自驾出行的人员、车辆监控信息保存和大数据分析,自驾出行人员要向单位和社区申报,对于未经备案擅自离连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域外来连人员管理
5.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人员暂缓来连,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连。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6.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来连人员,一律实施“14+7”天严格的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7.强化社区(村)防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村)以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地区、酒店(宾馆)、出租屋和集体宿舍为重点,严格做好域外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各社区网格点、楼道长每天对管区内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巡查。所有域外来连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申报。
8.加强农村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各村(屯)必须对所有外来人员登记管控,人员信息必须清晰准确。农村地区返乡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来连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返乡人员,在完成“14+7”天隔离观察后,实施7天的健康监测。
9.凡未及时申报来连信息、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和域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在做好有效防护条件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春节文娱活动管理
10.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11.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非必需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少聚会、少聚餐、少串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12.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13.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登记、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控制消费时间。
14.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加强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
15.凡是未按要求组织春节期间文娱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6.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间、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消杀工作。
17.农村地区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18.加强公共服务营业场所的秩序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规范佩戴口罩,外来人员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和规范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场所应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设专人疏导人流,避免密集排队。婚姻登记、殡葬等服务场所可以采取预约形式开展服务,合理控制祭扫等活动的人数规模,避免人员聚集。
19.餐饮场所禁止承办1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活动,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特别是包间内人数,加强通风消毒管理,通风条件差的包间不得开放。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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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编辑:初昱含秦龙
校对:鞠传强 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