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必要岗位不上班

1月2日,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重点管控区域范围为:东至塔湾街,西至苍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运专线,北至新开河和锦江山路,不包括家乐福塔湾店和塔湾北行农贸市场。

沈阳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必要岗位不上班

来源:人民网 2021-01-02 10:05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人民网沈阳1月2日电 1月2日,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说:

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沈阳市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重点管控区域范围为:东至塔湾街,西至苍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运专线,北至新开河和锦江山路,不包括家乐福塔湾店和塔湾北行农贸市场。

二、强化管控措施

(一)上述区域内的中风险地区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第1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非必要岗位工作人员不上班,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不可出管控区域,限制出小区。

(二)上述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全部停业,其中提供售卖日常生活必须品的(如米、面、油、蔬菜、日用品等)商场、超市和餐饮场所可正常运营,要严格落实按时消杀、限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异常情况报告等防控措施。

(三)上述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停课。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