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离大连水运口岸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开展流向信息采集的通知

关于对提离大连水运口岸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开展流向信息采集的通知

来源: 大连日报
2020-11-25 21:03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第14号和省、市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自2020年11月25日起,凡经大连口岸提离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流向信息将统一纳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行管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口集装箱从港口码头提箱前,货主或其代理必须如实申报集装箱货物流向,申报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来源国家/地区、目的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对未做货物流向申报的集装箱货物,港口码头不允许该货物提箱出港。

二、货物流向信息申报主体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流向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或个人征信记录。

三、冷链食品集装箱流向信息采集系统申报入口为http://apollo.dpn.com.cn/iccs。系统技术支持方为大连口岸物流网,咨询服务电话:4006685666。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