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11月9日至11日,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沈阳举办了全省《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椰永涛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指出:“要通过此次培训,力争使大家能够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全力应对新的挑战,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徐铮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杨晓东从检察监督视角对社区矫正执法风险防范进行讲解,深入阐释了社区矫正的概念、要素、主要工作特点,社区矫正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详细梳理了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关系,以及社区矫正检察的主要工作内容。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同志分别对高质量推动全年重点工作、“十四五”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解读、“智慧矫正”与信息化联网等方面进行了讲授。此外,有关单位对智慧矫正基地建设和智慧矫正平台方案进行了介绍。
全省各市(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