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召开“大连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审判情况,并发布7起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配强审判力量,规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流程,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加快办案进度,抓好节点清零工作。全市法院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9件,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29个,审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5件,共对43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共109人,共221人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统筹做好防疫和审判工作,在市扫黑办的统一协调下,建立健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常态化审判机制,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推动开展“云提审”“云审判”,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在近日全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的14件涉黑涉恶案件中,涉案的10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罪,被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期。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 10个。对称霸大连工业大学后勤领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丁锡臣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严惩了称霸高校后勤领域的涉黑犯罪;对盘踞在校园周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的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唐永强判处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坚决铲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社会毒瘤;对在大连北站南广场造成恶劣影响的以李永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严惩处,整肃该地区客运交通秩序;审结两件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郭氏父子恶势力犯罪案件,对以李志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暴力讨债犯罪从严惩处,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群众的生活秩序;对以李晶为首的扰乱龙王塘渔港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以单聚良为首的以物业管理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团伙从严惩处,坚决打击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犯罪分子。
此次集中宣判,突显了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的高度关注,展现了全市法院依法开展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