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大连自贸片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投资领域实施覆盖全市场主体的审批和监管彻底分离又相对集中的“审批无障碍、监管不干扰”审批监管新模式运行情况。此举标志着大连自贸片区“放管服”改革由“点”的改革走向“面”的创新,由“率先”迈向“引领”,投资由“便利化”迈向“自由化”。
企业注册“立等可取”。(摄影 姜迎昕)
大连自贸片区按照系统创新、集成创新的思路和路径,大胆创、大胆试,经过系列创新实践,探索形成了“无障碍、不干扰”审批监管新模式。即:市场准入环节全面告别人工审批,实现全程标准化程序化,企业注册“立等可取”,“尚未完全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可“容缺受理”“承诺即准入、即发证”;监管环节实施“符合认证”“分类监管”,全面实施覆盖大连自贸片区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
此项审批监管新模式,集合了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制度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制度创新,既解决“一线放开”问题,也解决“二线有效管住”问题。标准审批、承诺准入实现行政审批的“无障碍”,符合认证、分类监管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的“不干扰”,在审批和监管全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实施 “无障碍、不干扰”审批监管新模式后,主体资格(营业执照)审批完全做到按标准审批,经营资格审批做到了“承诺即发证”,极大地促进投资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市场主体在大连片区投资,“领证”如超市购物一样方便。
此外,新模式真正实现了“守法守信便利”原则。不论是承诺准入,还是符合认证和分类监管,均建立在市场主体守法守信、诚信践诺的基础上,企业越是守法守信,信用等级就越高,监管部门按企业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风险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做到“监管不干扰”,对风险高、信用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