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自贸片区正式推出《大连自贸片区企业登记确认制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用标准化程序化实现行政确认制全覆盖,主体资格登记告别人工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可实现“秒批”。这一创新举措为高标准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企业可以通过大厅窗口或行政确认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办理营业执照。(摄影 孙新志)
去年,大连自贸片区在国内首次推出企业登记“五位一体”确认制,适用于不涉及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一般性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出台的《企业登记确认制实施意见》,把企业登记确认制扩大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等全部公司类别,同时取消《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企业登记确认制负面清单》。
企业可以通过大厅窗口或行政确认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办理营业执照。(摄影 姜迎昕)
今后,企业可以通过大厅窗口或行政确认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智能确认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完成注册登记,工商行政部门不再进行人工审批。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实现“秒批”。企业在通过确认后,可以选择到登记窗口现场领取或以邮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在自助终端机即时打印营业执照。完成确认登记的企业也不再保留书式档案。
《意见》在为申办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申办者的责任设置了要求,并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同时,登记机关有权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国家和自贸区政策相违背或存在歧义的企业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等予以事后纠正。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事项的,应当取得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经营。(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