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省药监局稽查七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重拳出击,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开展检查,切实保障药械质量安全。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企业和中药制剂室开展现场检查,掌握与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生产、库存和生产计划;加强对药品生产的原料药、辅药检查,确保物料来源合法;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注册工艺处方组织生产,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服务企业解决许可准入问题。针对部分企业提出生产医用口罩和消杀产品的需求,与局机关相关处室及时进行沟通,指导企业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并会同市审批局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许可准入问题,最大限度释放企业产能,为我市疫情防护物资供应提供保障。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向群亲自前往企业了解生产情况,并要求克服一切困难,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提供充分的重点物资保障。
三是确保企业合法渠道购进药械。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防控疫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持续增长,各企业正在积极组织货源,目前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9家次、零售连锁总部2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