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一封信

1月25日,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倡议,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积极行动起来,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努力。

致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一封信

来源:沈阳日报 2020-01-26 20:57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全市各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

你们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全国都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精神以及《沈阳市交通运输行业预防控制新型肺炎应急方案》要求,出租汽车行业要做到:

一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驾驶员疫情防控、安全运营和规范服务意识的教育培训。要及时将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情况信息和工作安排传达到每台出租汽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是要组织车辆坚持日常消毒制度。各出租汽车企业要投入资金和力量,做好消毒物品储备,设立集中消毒场所,为每台出租汽车配备消毒液和喷壶,督促驾驶员随车携带,每班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遇有拉载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乘客,或发热、咳嗽等乘客的,结束后应立即对车内、后备厢进行消毒。

三是要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要自觉进行车内外卫生清扫,每次运营结束后要对车厢进行通风,保持车厢环境清洁。

四是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注重个人清洁和防护,在营运中要坚持佩戴口罩,并向未佩戴口罩的乘车市民进行宣传。对发现乘客有疑似病例的,应主动向医疗部门反映。

五是要立足岗位做好文明服务。要按照我市开展的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有拒载、故意绕行、索取高价等恶意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直至取消营运资格。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倡议,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积极行动起来,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努力。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局

2020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徐锟】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