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推出两项危险货物监管创新举措

大连自贸片区推出两项危险货物监管创新举措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11-04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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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在全国率先推出口岸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以及取消危险货物“包装两证”核销的创新举措,对保障口岸安全生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获得感、改善大连自贸片区口岸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危险品水上运输市场的不断增长,受利益驱使,“谎报匿报”现象逐年增多,对港区作业及船舶航行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在此背景下,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大连海事局针对口岸危险货物监管领域,按照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的事中事后监管思维,推出两项创新举措。

所谓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是指通过搭建智慧信息获取和行政稽查链条执法模式系统,对口岸危险货物实行“智慧获取、信息核查、开箱查验、调查处理”四步稽查模式。

据介绍,口岸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是对原有稽查制度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以往海事部门由于获取信息途径有限,对谎报匿报现象只能靠人工筛选信息的方式随机抽查。实施“四步稽查法”后,查处的案件稳步提升,仅今年前10个月就查获了20起谎报匿报案件,查获率达到了90%以上,同时对正常货物的查验率也降低了90%以上。

在开创性地推出“四步稽查法”的基础上,大连海事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简政放权,率先取消了危险货物“包装两证”核销。所谓危险货物“包装两证”,是指《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前者是对包装性能的检验证明,后者是记载批次及适用的危险货物名称和相应的鉴定结果。取消“包装两证”核销后,海事部门不再核销“包装两证”的分批使用情况,也不再收取包装性能结果单正本,而改为企业自主核销,海事事后抽查,结束了自1996年开始至今长达23年的核销制度。

大连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洪光表示,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继续在投资贸易便利化、口岸营商环境等领域加大系统化、集成化探索力度,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新前沿。(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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