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就2019年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举办培训会。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凤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法治调研督察处处长张鼐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7月23日举办的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训班的主要精神,并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相关规定、实施主体、范围对象、活动周期、认定程序、评价标准、申报方式、时间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会议介绍和演示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的网上申报、初审、推荐等程序和环节。
会上,高凤龙副厅长对各市开展2019年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高凤龙副厅长强调,各市要以此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培育、树立一批我省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不断开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市司法局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相关工作部门处(科)长,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法治调研督察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