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机构改革于近日拉开序幕,原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和平分局与原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环境保护局正式更名挂牌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新民分局、法库分局、康平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其他原垂直管理的各区(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也将于1月底前全部完成更名并挂牌。
根据《沈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市,区、县(市)垂直管理体制,下设15个区、县(市)派出机构。经过优化整合,市生态环境局的职责更加明确,责任也更加重大,既包括污染防治职能,也包括生态保护职能,监管领域进一步扩展,监管职能进一步增强。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