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连市工商联于11月26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并通报了双方加强协作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情况。
大连市中院和市工商联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根据最高法院和全国工商联相关部署,在全面梳理当前社会各界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广泛关注的问题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联合出台了《意见》,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共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从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依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依法维护民营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形成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等六个方面,确立了四大工作机制,明确了市中院和市工商联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意见》还对全市法院和各区市县工商联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