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环保审批推出重磅改革举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9-15 07: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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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随着大连市环保局与部分重点园区和企业签订专员服务承诺书,大连市环保审批领域专员服务、即来即批、信息共享等13项制度正式开始施行。

大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推倒原有环节,进行了流程再造。以往改革主要集中在对各环节的时限压缩上,但环节本身并没有取消,而此次改革后,一定条件下一些环节直接取消,这将极大提升审批效能。

为彻底解决我国在行政审批领域存在的沉疴顽疾,2018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并确定16个试点城市,大连是其中之一。根据大连市的相关改革要求和任务分解,市环保局经过充分调研,决定推出13项具体可操作政策大幅简政放权,服务企业。

据介绍,新的环评审批制度聚焦一个项目所需经历的四个阶段,分类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一是在项目生成阶段解决企业入门难问题:通过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名录及环评负面清单,明确告诉企业什么项目无需审批,什么项目不能审批;通过事前服务告知书和专员对接制度,告诉企业需要办理环评的项目该怎么办。

二是在报告编制阶段解决企业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难问题:环评中介服务平台、环评机构考核办法,将让企业全面了解环评机构的水平能力;区域评估细则、已审查规划环评清单、环评报告编制可共享内容、环评报告编制基本要求,将明确告诉企业哪些环境数据在编制环评报告时可直接采用,不需要额外再花钱去监测获取。

三是在审批阶段解决审批难问题: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规定,在已开展规划环评或区域评估的区域内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企业对遵守相关环保规定做出书面承诺后,当场即可拿到审批决定书,实现即来即批、立等可取,不再必须等待1个月的审批期。

四是要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企业在审批环节被极大“松绑”之后,很多人也会担忧,周边环境会不会遭到肆意破坏?建设项目审管联动工作制度要求评估部门在审批决定做出1个月内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复核,监管部门在审批决定作出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逐项核查,环评报告存在问题或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严肃进行处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把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此后永不适用审批告知承诺制。(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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