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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提升贸易便利化推进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7-06 0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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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海关总署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精神,推进国家口岸办《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实施,全面提升辽宁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辽宁省于7月4日召开全省通关(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史建新同志主持。省商务厅副厅长曾晓非同志传达了海关总署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会精神和陈求发书记、唐一军省长对这项工作的批示;省商务厅厅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宋彦麟同志通报了推动辽宁省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沈阳海关、大连海关、省公安边防总队、辽宁海事局、大连港集团等单位针对不断改善全省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作了汇报发言。

最后,省政府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陈绿平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意义

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是落实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要求“继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我们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去繁就简”,做好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压缩通关时间这篇大文章。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是辽宁省实现外贸强省建设的客观要求。辽宁省处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国际市场的竞争仍然错综复杂,需要我们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和降低合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助推辽宁省外贸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和检验口岸改革效果的重要标准。

二、对标先进,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驻辽宁省各口岸查验单位和各市以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引领口岸监管模式的创新,通关效率不断提升。一是强化了大通关协作机制,落实“三互”,推动建立更加高效的口岸通关模式。二是在去年国务院组织的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和降低进出口集装箱合规成本专项行动中,驻省查验部门和各市积极采取措施,实现了国家要求的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合规费用下降5%的要求。三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试点走在全国前列。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2017年,辽宁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项核心业务申报覆盖率列全国第2名,受到国家口岸办的通报表扬,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四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整合取得新的进展。

但是,我们在压缩口岸通关时间、降低合规成本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通关流程和手续比较繁琐,通关时间仍然较长,多种不合规、不合理收费设为前置条件,严密有效监督机制尚未建立,信息化程度偏低,有些惠民举措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地。各口岸查验部门、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要认真借鉴京津沪开展的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试点经验,落实国家口岸办出台的《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措施(试行)》和辽宁省的实施意见,确保实现国家口岸办确定的压缩货物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三分之一,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压缩10%以上。

三、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和相关工作

一是切实优化提升辽宁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各市、各部门要高标准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按照辽宁省出台的《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部署,细化实化具体措施,深化“放管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联动工作合力。各市、各部门要凝聚共识,省口岸办要会同省交通、物价和口岸查验等部门研究优化、简化口岸通关流程,引导港口经营单位、场站作业、物流运输企业以及货运代理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共同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三是多措并举,在“去繁就简”上下功夫。各市、各部门要把着眼点落到简化监管环节、优化通关流程、减少通关手续上面来,紧紧围绕减环节、去繁琐、降成本、压时间,扎实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工作。

四是齐心协力,推进开放工作。抓紧推进辽宁省列入国家“十三五”时期口岸发展对外开放的项目,加快推进特色指定口岸建设,沈阳综合保税区新B区、营口综合保税区要按国务院要求时间节点,高质量的实现封关运营,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调整了省通关(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

参加会议的有省通关(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口岸部门、驻辽各查验单位业务负责人,大连港集团、营口港集团、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周水子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大连口岸物流网负责人,共80余人。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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