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本网专稿

辽宁省启动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 全力打造幸福美丽的新辽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27 15:50:29
分享

辽宁省环保厅日前宣布,今年将启动污染源全面普查工作,对象包括省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赵恒心介绍,全面普查阶段分为三个步骤:一是清查建库,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建立固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生活源锅炉和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单;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和行业抽样监测;细化完善,确定普查分区。

二是入户调查,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和排放设施信息、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及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情况等数据信息。

三是数据审核汇总,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汇总,形成县、市二级污染源汇总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

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的。辽宁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又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渔业重点产区。全省各类污染物排放领域多、基数大、强度高、历史长。做好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加快辽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赵厅长说,普查工作致力于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此外,2019年为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将形成系列普查成果、发布普查公报、进行总结表彰。(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