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3月12日电(丁非白)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2017年辽宁积极推进各项税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省共减少相关企业及纳税人税费负担1323.7亿元。
据介绍,去年辽宁省财税部门在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改善民生、支持“三农”等方面,特别是扶持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辽宁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辽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此外,辽宁省还取消、停征及调整收费政策38项。同时,推进整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约束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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