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推出“1+3”产业政策

作者:金晓玲 来源:辽宁日报
2017-09-1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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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推出“1+3”产业政策

9月18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1+3”产业政策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涵盖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和促进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三项产业政策。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今年4月揭牌运行以来,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便利化、产业转型升级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扎实工作,重点推进,通过系统集成和制度创新,市场主体的集聚效应已经显现。截至9月15日,沈阳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批服务事项65854项,新注册企业9927户,注册资本860.95亿元人民币。

此次出台的政策“组合包”中的“1”,指的是沈阳片区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目录涉及六大类70项产业,包括先进制造业17项、国际贸易5项、金融服务25项、现代物流业8项、商务服务7项、科技服务8项。沈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是指导性文件,确定沈阳片区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在产业选择上突出沈阳优势和特色,比如以机器人、飞机发动机和零部件、智能制造等产业为突破口,加快形成新亮点和增长点。未列入目录范围的,不属于国家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规定的产业,为允许类。同时,沈阳片区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3”指的是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在吸引创新研发机构、高端专业人才、金融等区域迫切所需产业等方面,沈阳片区都表达出了迫切的意愿和极大的热情。

比如,沈阳片区将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项目和示范应用项目等方面,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额度从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 设立10亿元鼓励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市场化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类产业;对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的一级和二级分支机构等根据实缴资本和实际开办费用情况,分别给予落户扶持资金,额度从80万元至2000万元不等;对融资租赁业高端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给予奖励和补贴,对于当年业务规模达到规定标准,其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本级财力100%给予奖励,等等。

目前,沈阳市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促进政策尽快落地实施。下一步,沈阳片区将围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重点发展产业,着手研究推出后续产业持续政策,尽快形成较为完备的“1+N”政策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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