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0个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全部完成

来源:沈阳日报
2017-07-27 08:08:00
分享

7月26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自去年沈阳市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市6个区、县(市)的10个国有林场已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为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林业局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明确国有林场公益属性,按照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国有林场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转变国有林场管理方式,推进整合重组、事企分开;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功能”等6个方面改革要求,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6个区、县(市)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通过沈阳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指挥下,市林业局成立6个督查组开展驻地督查,实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督导、每日一解决制度,每天向政府办公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目前,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市10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14人,按照每名林场职工补贴2万元、每亩林地补助1.25元标准的国家政策,缴纳社保资金4241.27万元。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近期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对沈阳市“高位推动,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时间节点,务求改革实效的工作经验和市林业局驻地督导、每日调度、狠抓结果的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