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出台措施支持“双培育计划”企业

来源:辽宁日报
2017-07-21 0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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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沈阳市出台13项措施 支持“双培育计划”企业

7月20日,沈阳市在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推进会上公布了13项支持培育措施,措施将集成资金、金融、服务等资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多层面、多方位、多维度的系统支持。

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沈阳市将通过实施“双培育计划”,培育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鼓励企业创新,培育企业发展壮大,提高核心竞争力。

按照《沈阳市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支持培育措施》,沈阳市将集成资金、金融、服务等资源为双培育计划企业提供13项支持措施。经费支持方面:对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企业所在区、县(市)一次性给予20万元配套资助;对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小微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双培育计划”企业优先给予奖励性补助,累计最高300万元。

金融支持方面:企业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或买壳上市,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企业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或买壳上市,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于经沈阳市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新三板”完成挂牌的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挂牌的股份制企业最高补助分别为140万元、40万元;建立科银合作机制,每户企业信贷额度最高2000万元等。

服务支持方面: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增设“双培育”专项;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股权激励及个人所得税递延等政策;利用“沈阳高企之家”APP服务系统,为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搭建平台,提供多方位线上服务;建立“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管家”队伍,为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技术、人才、信息等线下专业性个性化服务等。

据了解,今年沈阳市已经遴选200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300家企业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企业主要分布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超过2000项,预计当年新增产值近100亿元,民营企业占比分别达100%和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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