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年底完成

来源:沈阳日报
2017-07-03 0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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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政策信息要在网上公开

日前,沈阳市公布2017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点。全市将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市政服务大厅已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县级政府覆盖率80%以上。

要点1

年底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年底前,沈阳市将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政务服务大厅已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对接。全市网站群、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以及政务业务办理系统全面整合。

完善智慧城市统一平台中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功能,年底前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基础数据交换共享。

要点2

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通

年底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建设。6月底前,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实现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县级政府覆盖率80%以上。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类系统的网络,要和市电子政务外网采用逻辑安全方式联通。

将加强政府会议信息公开。各级政府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众列席会议情况。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年内不少于5次。

要点3

市属高校公开毕业生就业质量

公开教育领域信息。市教育局公开对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监测报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并做好解读。

指导市属高校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导区县(市)教育部门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门网站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

要点4

公布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

市环保局要在其网站上每月公开沈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每季度更新沈阳市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每年发布沈阳市环境质量年度公报。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在其网站上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要点5

保障房分配、房源信息及时公布

市房产局要公开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设立专门栏目,定期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发布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及解读信息,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

将在行业网站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棚户区改造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和更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办事指南。

要点6

常规医疗服务、常用药品价格公开

市卫生计生委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公开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市管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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