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覆盖全省居民

来源:沈阳日报
2017-06-29 0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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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覆盖全省居民

6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底,辽宁所有城市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三年后实现签约全覆盖

今年底,辽宁所有城市普通人群规范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到2020年,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

记者了解到,现阶段原则上以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为主,一位居民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医保、公卫经费、居民共同承担服务费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共同分担。

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门诊特慢病定点医院范围,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

签约居民享受四大就医优惠

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三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家庭医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比例合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和常用的医保报销药品,确保签约的慢性病和恢复期转诊病人用药连续性。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

允许城镇签约职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签约应承担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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