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院首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案宣判

作者:蒋山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2017-06-28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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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6月28日电(蒋山)辽宁一男子走私珍贵动物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一批刑事案件。

丁某某走私珍贵动物被判刑二年 缓刑二年

2015年10月,丁某通过“eBay”网站,从国外卖家处以550英镑的价格,订购了2000余克的象牙制品,欲在国内销售牟利。国外卖家按照与丁某约定的方式,将象牙制品从国外邮寄进境时被沈阳海关缉私局查获。经鉴定,上述象牙制品均为非洲象或亚洲象上门齿制成,价值人民币8.6万元。

2015年11月,丁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丁某违反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制品的有关规定,从国外购买象牙制品并邮寄入境,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丁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据介绍,所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制度。

沈阳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沈阳市即作为试点地区之一。本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三起案件,由于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名被告人均获得了依法从宽处理,均被判处缓刑,同时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程序得以相应简化,三起案件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即完成全部庭审和宣判过程,审判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

据统计,自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至今年5月底,沈阳全市各基层法院审理认罪认罚案件1232件、1409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8.1%,上诉率为3.3%,案件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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