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建议: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下沉社区

作者:边晗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2017-05-25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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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5月25日电(边晗)5月24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目前全省有社区居委会4273个,村委会11685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开展了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强化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全省有2593个社区实行了“大党委”制,平均每个社区共驻共建单位10.5个。通过实施“六个一批”计划,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截至2016年底,我省有城市社区工作者49729人,平均每个社区11人;农村社区工作者43749人,平均每个社区4人。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已有3575个社区实现网格化管理,城市社区覆盖率达83%。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我省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形势下社区治理面临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社区治理日益复杂化;服务对象日益多元,社区治理任务越来越重;社区建设发展仍不够均衡;社区工作的行政化倾向,制约了社区自治与服务功能发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下沉社区,实现公共资源向社区聚集、公共财政向社区倾斜、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弃管小区社区公共用房全面达标,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置;要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行清单管理,凡不属于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一律不得转交社区办理,进一步为社区工作减负;要制定合理的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完善社区工作者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在社区工作中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同志优势,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入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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