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印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

来源:辽宁日报
2017-05-06 07:13:00
分享

原标题:明年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记者5月4日从省政府了解到,《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正式印发,我省将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农村环保和青山工程,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行动计划》明确了防治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16%以上。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29%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政府将按照年度目标对攻坚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选优、地区财政转移和生态补偿挂钩。

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我省提出加快实施气化辽宁工程、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化解过剩产能、全面拆除老旧低效锅炉等重点任务。提出2017年天然气供气能力达到100亿立方米。到2020年,天然气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到8%; 建成区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取缔列入拆除计划的全省城市建成区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特别提出到2018年,全省要新建秸秆收储点200个、秸秆收储中心20个,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7%以上。

水污染防治方面将有所突破。以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老旧管网改造、整治黑臭水体、加大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等为重点任务。特别提出要实施新碧海行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今年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消除劣五类入海河流。

在防治土壤环境污染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辽宁子平台。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上,提出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到2020年在44个涉农县(市、区)全面铺开。在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上,提出开展闭坑矿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每年完成200公顷废弃矿山治理工作。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