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正式实行

作者:朱忠鹤 来源:辽宁日报
2013-10-17 15:49:25

我省食品安全领域的新闻发布制度正式建立并已经实行。10月16日,记者从省食安办获悉,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实行后,除了多种形式对外发布我省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外,我省还将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

以往,某一行业或领域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个别相关监管部门因多种原因或躲躲闪闪,或三缄其口,拒绝直面回应媒体和公众质疑,致使信息不公开、不对称,引起公众不满。我省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将改变这一状况,增强食品安全工作透明度,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依此制度,相关机构除了要发布国家及我省相关重大食品安全方针政策等信息外,还将发布公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同时发布我省发生(或其他省市地区发生但对我省造成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应或澄清媒体有关报道”也被列入新闻发布制度中。

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同步设立。省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包括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在内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新闻发言人由各单位选择合适人选担任,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担任。按照要求,新闻发言人要与媒体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接受记者日常采访,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我省还将建立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多家媒体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新闻发布形式。

记者手记

尊重民意值得鼓掌

当下,食品安全万众瞩目,轻微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起“疾风骤雨”。在国内,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一个企业出现了问题,掌握着权威信息的监管部门沉默不语、拒人千里。权威声音缺位,谣言就会补位,这样一来,“青萍之末”迅速引发飓风,最终使得整个行业遭受灭顶之灾,严重时还会引发百姓恐慌。

食品安全领域的新闻发布制度可有力斩断这一恶性链条。一个“点”出现了问题,监管部门及时、准确、真实地通过媒体发布权威消息、化解质疑,让公众了解真相,公众的恐慌就不会由点及面,引发轩然大波。从这一点上讲,我省建立的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意义重大。

不拍脑门,而是倾听多方声音,把意见融汇在制度中,这项新闻发布制度建立的过程同样意义重大。在此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食安办”)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上,多家媒体“炮轰”个别监管部门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中躲躲闪闪、拒绝回应的态度。面对公众声音,作为部署协调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省食安办虚心倾听,并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全方位调研后才开始着手建立这一制度,并使之最终成形。

如果说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顺应了民意民情,那么,建立这一制度的过程则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民意民情的尊重。由此,值得公众鼓掌。记者朱忠鹤报道